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流通投资者维权救济途径
2024.10.22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体制日趋完善,投资者掩护体系连续优化,尤其是新《证券法》实施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逐步推行,使得投资者维权体系越发健全,为投资者依法理性维权提供了更辽阔的空间。以下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应用的典型案例。

案例分享
2023年,中证资本市场执法服务中心陆续受理了3批次共121名投资者与R上市公司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因该上市公司于一审民事判决书作出前变换了注册地址,有关统领法院亦相应变换,而示范判决于之后生效。为制止统领法院变换导致的裁判结果不确定性,降低诉讼成本,双方当事人基于与中证执法服务中心过往相助经验,配合选择向中证执法服务中心申请调整。
经调整,双方告竣调整方案,同意参照示范判决,由R上市公司就投资者的损失肩负40%的赔偿责任,调整金额总计280 余万元。
本案是首起由纠纷当事人主动提起申请启动调整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是传统意义上的“示范判决+专业调整”机制的延伸,体现了调整这一纠纷多元化解方式越来越被投资者与市场主体各方所接受,调整组织在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化解领域的公信力、权威性在不停提升。
羁系机构连续推动流通投资者纠纷化解和救济渠道,大幅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提升投资者权益掩护力度。投资者亦应强化理性投资理念,提升执法意识和自我掩护能力,主动拿起执法武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双方配合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康健生长。

